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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护理费鉴定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离退休工作处 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03-25

关于申请护理费鉴定的通知

各位职工:2020年上半年申请护理费鉴定工作已开始,请有意申请的离退休职工按如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并于2020327日下午5点前交到金河校区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公室。联系电话1359887811313937182815

申请护理费鉴定条件及要求:一、准备材料要求1、 本人(或亲属代笔)写出申请。2、 本人彩色2寸照片三张。3、 填写三份申请护理费鉴定表(离退休工作处填写)。4、 本人近期体检结果。5、 医院诊断证明。6、 交鉴定费(退休300元,离休400元)7、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8、 留电话号码及详细住址。二、申请护理费人员的要求1、申请享受护理费的人员在进食、翻身、大小便、穿衣洗漱、自我移动等五个方面均需依赖他人帮助。2、申请享受护理费的人员,原则上应男满70岁,女年满65岁(男不满70岁,女不满65岁,确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也可以申报)3、在学校显著位置对申报人进行至少7天鉴定前公示。4、组织专家上门检查,请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,严格标准,严格把关,因个人自愿参加鉴定而未通过鉴定的鉴定费不再退还。

           离退休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20203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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