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4年度
离退休干部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
局直属各学校(单位),市属各高校:
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,根据《郑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组织2024年度离退休干部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郑老〔 2024 〕24 号),拟于近期组织部分离退休干部进行健康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市直机关、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和县处级退休干部(含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退休人员),市属企业离休干部。
二、体检标准、医院和项目
(一)体检标准:根据郑财社〔2020〕8号文件规定,离休干部和县处级退休干部(含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退休人员),体检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;女性干部,增加230元妇科体检项目。
(二)体检定点医院: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、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、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、郑州市中心医院、郑州人民医院、郑州市中医院、郑州市骨科医院、武警医院、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。
(三)体检项目:本次公布的医院体检方案,结合离退休干部身体状况和后疫情时期的一些特点,进行了优化精选,共设置常规检查、眼科检查、骨科检查、早癌筛查四种方式。离退休干部可根据自身需求,自行选择一家医院。个别有特殊检查需求的离退休干部,可与体检医院沟通体检项目,检查费不能高于市财政局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三、体检方案和时间安排
各医院体检方案,见附件一;
检查时间,安排在4月中下旬至6月底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尊重离退休干部的参检意愿,做好体检方案的选择和相关指导说明工作。
(二)各单位要主动与医院体检中心联系,协调好体检相关事宜,确保体检工作安全、有序、顺利地进行;健康检查一周后,到医院领取检查报告。
(三)各单位要使用好网络版体检系统,线上办理好报名审核等工作。新增参检人员,请线上上报审核表。未安装离退休干部健康信息管理平台的单位,请将纸制版于3月31日前报送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525房间(电子版邮箱:645017156@qq.com)。
2024年3月18日